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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5周口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选调21人公告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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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市委巡察工作机构、市纪委机关、市编办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调计划

  1、市委巡察工作机构综合业务类工作人员8名(以下简称“职位1”)。

  2、市委巡察工作机构财务审计类工作人员5名(以下简称“职位2”)。

  3、市纪委机关综合业务类工作人员5名(以下简称“职位3”)。

  4、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业务类工作人员3名(以下简称“职位4”)。

  二、选调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人岗相适。

  4、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三、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市在编在岗且已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保守党的秘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道德品质端正,自律意识强,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5)身体健康,胜任工作要求。

  2、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2012年9月29日前录用为公务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29日以后出生);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且有相应学位;

  (3)具体要求:

  报考职位1,专业不限,须具有3年以上从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或政法等工作经历。

  报考职位2,第一学历须为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财政学专业。

  报考职位3,专业不限,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

  报考职位4,专业不限,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科员及以下职务;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与所报职位所在机构或单位现职工作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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