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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北恩施州咸丰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招聘6人公告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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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9湖北恩施州咸丰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招聘6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湖北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湖北遴选招考公告湖北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根据《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深化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改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18〕69号)、《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关于深化市县纪委监委机构改革和派驻(出)机构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纪办发〔2019〕4号)文件要求及省、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会议精神,为加强县纪委监委派出机构建设,选齐配强派出机构工作人员,经县委编委同意,并与县委组织部沟通,决定面向全县县直机关选调派出机构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咸丰县纪委监委派出机构工作人员6名。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咸丰县县直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公务员身份,且试用期满合格;

3.政治素质好,综合素质高,组织原则性强,自我要求严格,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原则上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计算至2019年7月31日);

6.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三)下列人员不得选调:

1.未达到服务期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的;

4.选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副科级(含)以上领导和非领导职务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选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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