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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9湖北恩施州咸丰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招聘6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湖北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湖北遴选招考公告和湖北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根据《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深化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改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18〕69号)、《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关于深化市县纪委监委机构改革和派驻(出)机构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纪办发〔2019〕4号)文件要求及省、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会议精神,为加强县纪委监委派出机构建设,选齐配强派出机构工作人员,经县委编委同意,并与县委组织部沟通,决定面向全县县直机关选调派出机构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咸丰县纪委监委派出机构工作人员6名。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咸丰县县直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公务员身份,且试用期满合格;
3.政治素质好,综合素质高,组织原则性强,自我要求严格,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原则上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计算至2019年7月31日);
6.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三)下列人员不得选调:
1.未达到服务期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的;
4.选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副科级(含)以上领导和非领导职务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选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