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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县组织人事部门同意,中共鳌江镇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公开选调行政编制工作人员13名,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4、须在机关事业单位或乡镇工作满三年(2012年9月以前被正式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9日至9月16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咨询电话:0577-63633043。
2、报名地点:鳌江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吉祥路60号),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3、报名办法:报名人员需填写《2015年鳌江镇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表上填写意见。其中县公安、教育系统机关事业人员还需征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
报名人数与选调名额达不到1.5: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二)综合评分
以担任中层职务时间、近5年年度考核情况、奖励情况、学历学位情况等内容分别赋分,累加后得出综合评分成绩。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综合分和面试分各占50%的两项相加的总成绩,从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加面试)组织考察。如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依次替补。
(五)公示、选调
拟选调人选,经公示一周期满,未发现影响选调情形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事业编制人员由镇委统一聘入事业单位。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鳌江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鳌江镇委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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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鳌江镇委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