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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工委各部委、管委会各部门、各产业园区党工委(党组)、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党(工)委(党组):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建立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为金普新区做好干部储备,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结合金普新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金普新区开展行政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调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职位
本次金普新区选调工作共有6个街道7个科级领导职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位4个,副科级领导职位3个。具体职位及职位要求详见附表。
二、选调范围
凡符合规定条件的金普新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
三、选调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参选人员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并具备与报考职位相适应的知识水平、工作经验和领导能力,身体健康。
2、报考公务员正科级领导职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事业单位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
(2)事业单位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现聘任副高级岗位2年以上;
3、报考公务员副科级领导职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事业单位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
(2)事业单位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现聘任副高级岗位2年以上;
4、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5、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6、符合具体职位需要的其它条件;
7、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报考人员为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