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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共青团徐州市委员会现公开遴选部分机关工作人员。
一、遴选职位和人数
科员及以下职位工作人员3人。
二、遴选范围和对象
徐州市县(市、区)级及以下机关公务员,使用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热爱青少年工作,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不限;
4、年龄28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公务员工作经历(截至2015年9月30日);
6、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遴选职位或录用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遴选单位工作安排。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开考比例为5:1,若遇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遴选职位数。
2、考试。(1)笔试。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实际遴选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
3、考察。依据总成绩,按实际遴选职位数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按干部考察程序,对入选人员的报名资格和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