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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津区鼎山市政监察大队公开选调2人简章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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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市政监察大队决定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简称参公人员,下同)。

  一、选调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用。

  二、选调人数和职位

  鼎山街道办事处市政监察大队参公人员2名(科员职务岗位)

  三、选调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市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限男性,年龄原则上35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4、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度考核无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

  6、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5年8月25日—9月1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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