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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9河南洛阳伊川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选调事业编制人员12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河南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河南遴选招考公告和河南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工作履职水平,根据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实际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系统人员除外)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在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选调原则
根据选调计划,按照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标准要求,通过公开考试,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调。
三、招录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全县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系统人员除外)在编在岗财政全额供给人员(不含聘干、工勤);以上人员中部队退役人员(经政府会议研究安排)放宽至工勤身份。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章,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严谨务实,工作表现突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身体健康,能够满足岗位需求,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标准;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29日以后出生);
5.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职称的;部队转业干部,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1974年1月29日以后出生);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部队转业干部、退役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7. 2015年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选用后即成回避关系的;
5.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
6.其他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