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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我区公务员队伍结构,经研究,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数量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
3、历年考核等次在称职及以上,自愿在岳麓区最低服务年限5年,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法律、法规有关回避的规定;
5、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
6、与现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
7、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期,即2015年9月 1日;年龄在35岁以下为1980年 9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为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全部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长沙市岳麓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lu.gov.cn),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30日至9月1日共三天,每天8:30-17:30。
2、报名要求: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选调)资格。资格初审时需上传与报名表一致的近期2寸免冠照片。照片尺寸为100(宽)×125(高)像素,因上传照片模糊不清或不符合尺寸要求而造成的不能正常报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3、最低开考比例:每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5:1,达不到该比例的,则核减(取消)相应岗位选调计划数。
4、资格初审和打印准考证:工作人员对报考信息进行初审,资格初审结果最迟于考生报考第二日反馈(一般在当天进行反馈),请考生注意查询个人资格初审结果,因考生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9月9日、10日两天内(每天 8:30-17:30),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9月12日上午8:30—11:00(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内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主要考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论文),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60分、申论(论文)4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生可于2015年9月21日通过岳麓区人才引进报名系统,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具体安排通过长沙市岳麓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报名时填写一致的有效身份证、学历证等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工作经历证明、资质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以及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能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未按时参加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即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程序。
4、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