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市政府办公室拟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选调8名文秘人员。为做好这一工作,经市政府办党组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条件
1、政治可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养良好;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3、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时间两年以上;
4、职级为科级以下(含正科级);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选调程序
(一)推荐、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8月24日至8月26日。
报名地点:市政府办人事科(衡阳市政府大楼221室,联系电话:0734-8861149)
报名时,报考者须递交签署好工作单位推荐意见的《衡阳市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式二份,提供本人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照管理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由市政府办人事科及相关科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选调领导小组审定。
(三)笔试。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5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适当核减岗位选调计划。
考试内容:写作考试;‚调研考试。
根据写作考试成绩从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调研考试人选。调研考试形式:组织入围人员实地调查研究,当场命题,限时写出调研报告。
(四)面试。根据笔试考试成绩(写作考试与调研考试成绩之和)从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由选调领导小组组织,人事科具体负责。
(五)考察。按笔试成绩占80%(写作考试与调研考试成绩各占40%)、面试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入围。由选调领导小组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体检试用人选建议名单。考察不合格者,依次替补。
(六)体检。由选调领导小组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依次替补。
(七)试用。经市政府办党组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研究决定试用人选。所有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
三、组织领导
衡阳市政府办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选调工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全程参与指导监督。
四、监督电话
中共衡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34-8866751
衡阳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0734-2896681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 0734-8861149
原标题: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