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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南鹤壁市山城区监察委员选调纪检监察人员15人公告

山城区门户网站 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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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8河南鹤壁市山城区监察委员选调纪检监察人员15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 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 河南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河南遴选招考公告河南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 顺利!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鹤壁市山城区委同意,面向全国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选调工作由鹤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根据人员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15名(职位名称及代码为:科员5001)。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1.全国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市范围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不包括驻鹤的中央和省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社会形象好;

4.公道正派,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勇于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

6.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7.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注册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本科阶段为全日制大学本科)的,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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