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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区纪检监察机构队伍结构,区公开遴选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遴选纪工委(监察分局)和民生监督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纪工委(监察分局)行政编制职位工作人员6名、民生监督特派组事业编制职位工作人员5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行政编制职位:
本区机关和黔灵镇、各社区服务中心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军队转业干部、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公务员公开招考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事业编制职位:
本区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报考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工作1年以上(2014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计划与制定遴选公告(2015年7月29日前)。
1.遴选公告由区公开遴选办负责制定,报区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实施。
(二)发布公告(2015年7月30日)。
区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在云岩区人民政府网、云岩区政务内网上发布遴选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