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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需要,为优化队伍结构,加强检察官队伍职业化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相关规定,南票区委研究决定,南票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遴选名额
公务员4名。
二、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
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1980年9月30日后出生)以下,具有公务员身份(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不包括聘任制),具有国家教委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业务素质过硬;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荣获过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和遴选资格: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违法违纪记录的;
3、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
4、其他不符合检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用人规定的。
三、报名事项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和工作简历);
2、学历、学位、法律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
3、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4、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5、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附带照片)。
报名者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将以上资料邮寄或传真至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