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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潜江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人员编制情况和工作需要,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计划数
综合科岗位(岗位代码1801)1人;
征收补偿科岗位(岗位代码1802)2人;
财务审计科岗位(岗位代码1803)2人。
三、选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的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涉嫌违法、违纪的正在接受审查和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具体条件
(一)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二)36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的);
(三)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时间,且 2016年及2017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