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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石柱县政府办公室遴选3人公告

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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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县政府办公室拟面向全县公开遴选文秘人员3名(男女不限)。本次遴选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遴选。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优良,工作敬业,能吃苦耐劳;

  (二)热爱或有志于从事办公室工作,具有较强的文秘综合能力;

  (三)专业不限,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在职人员应具有五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选调生执行选调生相关政策);县城内行政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在职人员必须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7月20日—7月24日

  (二)报名地点

  县综合办公大楼504室(联系人:马骁,联系电话:73332135、13908273252)。

  (三)报名办法

  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手写)、个人自传(手写,1000字左右),在有关刊物发表过的文章和获奖、荣誉证书以及能证明特长和优点的相关材料。

  三、考选程序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主要测试综合写作能力和文秘综合基础知识,其中文秘综合基础知识可参考《公文写作培训教程(第二版)》(中国言实出版社出版)、《秘书实务》(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拟选人数与报考人数比达到1:3方能开考,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重新计算确定招考指标。计算公式为:重新确定的招考指标数=进入面试人数×1/3,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汇总前二项得分,按照拟遴选人数1:1比例,对拟试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综合考察。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优先考虑办公室工作经历和工作成效。

  (四)试用

  综合考察合格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程序予以正式调动,事业身份人员按调入单位岗位空缺情况一律转聘为九级及以下管理岗位,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保持原身份性质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文秘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遴选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对报名参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遴选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公告由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县政府办公室关于遴选文秘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县政府办公室遴选文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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