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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8江西抚州市从“三方面人员”选拔137名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江西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江西遴选招考公告和江西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拓宽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来源渠道,建立完善以实绩为导向的择优选拔机制,调动广大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根据省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决定开展从优秀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人选业绩,突出乡镇(场、街道)党组织推荐和县(区)委组织部门的审核把关作用;
(二)坚持竞争性选拔,采取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拔,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操作;
(三)坚持分类选拔,按照“三方面人员”的不同特点,分类提出计划,分类组织测试。
二、选拔范围对象
选拔范围为乡镇(场、街道)在编在岗的优秀事业编制人员(含县区直单位派驻乡镇街道工作的事业编制干部,不含学校、医院)、乡镇(场、街道)所辖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优秀大学生村官。选拔对象以乡镇(场、街道)优秀事业编制人员为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和优秀大学生村官要有一定比例。
三、选拔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优秀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在乡镇(场、街道)工作满5年以上;
(3)大专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2006年1月1日之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必须是经组织人事部门公开考录(招聘)或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