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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8年海南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公开选调11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海南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海南遴选招考公告和海南遴选考试通知 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科员职位11名:海口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科员3名,分局国土所科员8名(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秀英分局永兴国土资源管理所科员1名、长流国土资源管理所科员2名,海口市国土资源局龙华分局城西国土资源管理所科员1名,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美兰分局三江国土资源管理所科员1名、灵山国土资源管理所科员1名,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琼山分局甲子国土资源管理所科员2名)。
二、选调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现任科员职务。
(二)资格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2.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身份2年以上(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2018年6月1日),应符合在本级机关(本单位)工作的最低年限(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日)。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5.土地资源管理、国土资源管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测绘工程专业,或从事国土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经历2年以上(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日);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之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或市县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