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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市委巡察机构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选调职位为市委巡察机构科员职位,共11名。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全市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工作人员。
三、选调资格及条件
1、符合《国家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或有入党志向;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需提供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四张,报名时需填写《中共巩义市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30);
报名地点:市人社局北二楼,公务员管理科;
领准考证:考生于2015年6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30)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发现与选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弄虚作假的则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