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优化州直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黔南州州直机关2015年面向基层遴选优秀年轻干部工作方案》,决定开展2015年州直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人岗相适,注重能力实绩,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选拔方式,建立从基层培养选拔专业技术人员机制,优化州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
二、组织领导
本次遴选在州科级以下干部交流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州编委办牵头组织实施,遴选单位负责本单位遴选相关工作。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州直24个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遴选单位)共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 55名。详见《2015年黔南州州直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附件1)。
四、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和对象
黔南州县、乡两级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放宽到38周岁及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放宽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在本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不含试用期),自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
5、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以及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等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遴选对象身份符合遴选单位的单位性质。遴选对象身份与报考单位性质不符的只能顺向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遴选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截止计算时间
本次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凡涉及年限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