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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补充工作人员,我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科员(4名)。
二、选调范围
深圳市各级机关(不含驻深单位)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以及符合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资格条件的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本市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二)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六)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适岗能力测评(含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同时在深圳特区报、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网站等同时发布。公告时间为2015年6月11日-6月24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者可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1日至6月24日截止,以报名材料邮寄戳为准。报名(邮寄)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A710,邮政编码:518110,联系电话:23338380(田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