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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5黔东南州凯里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83人实施方案

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201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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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9号)规定和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83名工作人员(具体遴选单位及职位见附件1)。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上来。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次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凯里市行政、事业单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三、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遴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指导下,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相应成立遴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四、遴选范围、对象、条件

  (一)遴选范围

  面向黔东南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部分岗位放宽至黔东南州外,学历及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及以上的放宽到中专学历)。

  (二)遴选对象

  1.报考市直行政单位公务员职位的需具备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身份,并具有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工作经历或经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2.报考乡镇(街道)行政单位公务员职位的需具备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身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岗位参照上述两条执行。

  3.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需具备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身份或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不含县(市)自行聘用干部,有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经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4.报考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需具备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身份或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不含县(市)自行聘用干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5.报考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岗位需具备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身份或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不含县(市)自行聘用干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年龄条件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69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乡科级(七级职员、八级职员)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4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科员(九级职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以下人员的年龄要求 35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

  通过公开遴选调入事业单位后,需按新单位岗位及职务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原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身份不再保留。

  (四)其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一年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5)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从2014年起,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含选调生)在乡镇机关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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