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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新宁县选聘思源实验学校首任校长1人公告

新宁县人民政府 2018-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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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把新宁县思源实验学校创建成“设施一流,师资一流,管理一流,质量一流”的示范性学校,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湖南省公开选聘新宁县思源实验学校首任校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宁县思源实验学校是一所新建公办学校,由县教育科技局直管,校址位于新宁县崀山大道至洞新高速互通连接线南侧,校园占地面积98亩,办学规模为66个教学班共3300名学生(含寄宿生1800人),其中,初中45个教学班学生2250人,小学21个教学班学生1050人。

二、公开选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聘原则。

三、公开选聘职位

公开选聘职位为:新宁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1名。

选聘信息发布地址:新宁县人民政府政务网(http:// www.xinning.gov.cn)

四、公开选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湖南省内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热爱教育事业,熟悉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教学理论和业务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教育科研能力,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有较强的民主意识、法制观念和创新精神。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六)2013年1月1日前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含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前对应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职称;

(七)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身体条件。

(九)任职经历:

外县籍人员:须具备省级或市级示范性学校校长3年(含)以上的任职经历。

本县籍人员:须具备以下任一种任职条件:

1.省级示范性高中:校长、党组织负责人或副校长;或中层正职干部3年以上(2015年1月1日以前任职)。

2.职业高中、市级示范性高中:校长或党组织负责人;或副校长2年以上(2016年1月1日以前任职)。

3.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校长且任职2年以上(2016年1月1日以前任职)。

4.县教科局股室(站)负责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考核等级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招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公开选聘程序及要求

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竞聘、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4月17日。

3.报名地点:新宁县教育科技局政工股(地址:新宁县金石镇解放路23号)

4.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填写的《新宁县公开选聘思源实验学校首任校长报名登记表》。

(3)近期同底1寸正面彩照2张。

(4)非新宁县籍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在省级或市级示范性学校任职的文件、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和所在县卫计部门提供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5)报名比例须达到1:5方能开展竞聘。如未达到竞聘比例,由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校长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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