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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提高组工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的指导意见》(中组发〔2013〕1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二、公开选调职位和名额
中共百色市委员会组织部调查研究室主任1名。
三、公开选调人员范围
面向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干部(乡镇党政正职除外)。
四、公开选调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服从领导,组织纪律观念、团结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强。
3.有胜任岗位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敢于担当,锐意进取。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公务员编制或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职参公事业编制人员,出生年月为1975年4月1日以后出生。没有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参公编制人员或事业编制人员,出生年月为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须已进行相应身份登记。
5.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一年,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