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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拟在全省范围内选调公务员1名(科员)。具体选调职位及条件如下:
一、职位要求
选调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用制)。
(二)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管理学、法学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院校为国家“211”、“985”重点院校者优先。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五)能说流利的普通话、粤语。
(六)公务员任职期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思想端正,工作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贴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
(二)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身份证明或有关任职文件、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
三、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收到材料后,将对报名者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确定考试人员名单。
(二)考试:采取面试与笔试结合、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四)考察:考察包括对被考察者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查阅被考核者的人事档案等环节进行。
(五)转任:对拟选调人员考察合格后,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6月30日。报名材料请寄送至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或将上述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发至指定的电子邮箱)。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邮编:528511);收件人: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张萦;联系电话:0757-88621098;电子邮箱:gmxzfwzx@163.com
原标题: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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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