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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公开选调一批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选调的范围和对象为平顶山市已登记备案的公务员。
二、选调人数和职位
计划选调10人。选调职位为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副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其中,文字综合类3人、审理法规类1人、案件查办类5人、计算机管理类1人。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
2.勤奋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不含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况:
1.受过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分的;
2.按照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未达到服务期限的;
3.选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结合各职位特点,在选调范围和资格上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文字综合类
选调范围:全市公务员队伍
职位要求:专业不限,从事文字综合工作两年以上。
2.审理法规类
选调范围:市法院、市检察院;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机关、法院、检察院
职位要求:
法院、检察院报考人员要求法律类专业,具有司法资格,从事审判或检察业务3年以上。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机关报考人员要求法律类专业,从事审理工作3年以上。
法律类包括法律、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商法等。
3.案件查办类
选调范围:市公安局(含派出所)、市检察院、市审计局、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安局、检察院
职位要求:法律类专业,从事案件调查或侦查工作3年以上,主办过2起以上成功案件。
4.计算机管理类
选调范围:全市公务员队伍
职位要求:计算机专业,熟悉计算机网络相关业务知识。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4日8:00至5月8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请按要求向市纪委驻所在单位纪检组(纪委)或县(市、区)纪委提交有关资料。
报考者分职位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贴照片),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1寸红底正面免冠照片2张(需和报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版,照片背面注明报考者姓名、身份证号、报考职位);公务员录用或登记表复印件1份;司法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审理法规类、案件查办类考生,需另附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审判、检察、审理、案件查办工作起止时间证明,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