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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编制缺编情况和立法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5名。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科员5名。
二、资格条件
选调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法律。
(三)年龄要求:1、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后出生);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符合职位要求并愿意在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的人员于2015年5月7日前将报名表(贴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户口簿、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如在公开或内部刊物发表的文章)等材料复印件寄送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或扫描成电子版发至指定的电子邮箱fsrdb@fsrd.gov.cn)。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83320321。
(二)资格审查:办公室收到报名材料后,交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查;确定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并电话通知符合要求的报名者。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调人数1:3比例的,不开考。
1、笔试:基础能力考试拟请市考试中心协助出题;业务能力考试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拟定试题。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职位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为完成本职工作的基本能力素质等。
拟选调人选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确定。
(四)考察:对拟选调人选进行考核、考查。
(五)体检:拟选调人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六)办理选调手续:根据考试、考察结果和体检情况,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报市委组织部批准,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原标题: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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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