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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机关部门(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求,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衢江区机关部门(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公开选调公务员6名,具体选调计划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公开选调的范围和对象为:衢江区机关(含乡镇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登记的公务员(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除外)。其中,衢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放宽到衢州市范围。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须在现所在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衢江区乡镇机关公务员,须在乡镇服务年限满3年以上);
(三)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身体健康;
(五)具备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选调计划表;
(六)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验)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5年4月29日。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新提任领导干部尚在试用期内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通过衢州市衢江区公文交换系统、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j.qjq.gov.cn)向社会发布选调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9日--30日二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职位对应的选调机关(单位)办公室,联系电话见选调计划表。
2、报名者需提供材料:报名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自行下载)、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一吋免冠近照2张。区外报考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3、报名费用参照浙价费〔2004〕14号文件执行。
(三)资格审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调机关(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