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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8中共安徽宿州市纪委、监察委员选调公务员24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安徽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安徽遴选招考公告和安徽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加强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及市委巡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分公务员到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数量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市委巡察机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共24名。其中,法学类专业5名,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审计学专业5名,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学专业5人,专业不限9名。
二、选调范围
宿州市市直机关、县(区)机关、乡镇机关中的公务员。
三、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廉洁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
(二)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现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职务。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四)县(区)机关、乡镇机关选调人员需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3年以上公务员岗位工作经历;市直单位选调人员需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的在职公务员。(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6日)。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37周岁(1980年3月6日以后出生)。
(六)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七)身体健康。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