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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决定面向深圳市范围内选调5名公务员和3名职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选调人员的条件
(一)选调职位
选调具体职位见附件1《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选调职位表》。
(二)选调公务员条件
1.本市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未达3年者,则全部年度考核须达“称职”及以上);
4.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5.符合选调职位规定的相关条件;
6.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7.符合公务员交流有关规定。
(三)选调职员条件
1.属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在聘岗位经费性质为财政核拨职员;
2.符合选调职位规定的相关条件;
3.身体健康;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未达3年者,则全部年度考核须达“称职”及以上);
5.报名者须符合任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适岗能力测评、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确定选调人选、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同时在深圳特区报、宝安日报、龙华新区政府在线、深圳市考试院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时间:2015年4月14日至4月30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至4月3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为深圳市龙华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32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