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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分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名额和职位
1.范围:全市在编在职的公务员(不含事业单位参照管理)。
2.名额:8名。
3.职位:科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道德品行端正,自律意识强。公道正派,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团结同志,社会形象好。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中共党员,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不满35周岁(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不含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有服务期限要求的公务员须达到最低服务期限。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
6.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现职工作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8.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以及其他有规定不适合到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情形。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jz.hrss.gov.cn)、焦作日报、焦作晚报、焦作电视台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3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录用或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近期同底版免冠1英寸彩色照片4张(需和报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板,照片背面注明报考者姓名、单位、身份证号),以及经所在单位盖章后的《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可从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jz.hrss.gov.cn)下载。
3.报名地点:阳光大厦B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4.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市纪委组织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8: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考试、选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