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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市人事部门同意,乐清市统计局决定在乐清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名。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对象及资格条件
1、乐清市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录用时间须满3年(2012年3月31日前录用或参公登记),其中新录用镇(街道)工作人员时间须满5年(2010年3月31日前录用),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表现突出,近三年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2、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
3、统计、财会、数学或计算机专业,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015年乐清市统计局选调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的;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二、选调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审核
从乐清人才官方网(www.yqhr.com.cn)、乐清市统计信息网(www.yqtj.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乐清市统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签署所在单位意见,并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年度考核情况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免冠1寸近照2张。报名时间:2015年4月9日至4月17日(工作日),报名地点:市统计局办公室(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三楼A303室),联系电话:61880331。
报名人员应对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追究责任。
(二)资格审查
市统计局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相应面试资格,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若审查合格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1比例的,视情可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三)面试
结构化面试,侧重岗位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以百分制计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及选调计划数,从到低分按1:1确定考察对象(如遇同分,则一并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如遇考察不合格的,按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选调
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经乐清市统计信息网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选调人员接到选调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未尽事宜,可向市统计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61880331。
原标题:乐清市统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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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乐清市统计局选调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
乐清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