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8湖南隆回县选调12人公告

隆回县人民政府 2018-01-21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2018年湖南遴选考试群:190326185

公务员遴选微信公众号: offcngxks

【导语】2018湖南隆回县选调12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湖南遴选考试 信息,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 提供了湖南遴选招考公告湖南遴选考试通知湖南遴选招考职位等内容,祝愿所有遴选公务员考生,考试顺利!

根据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纪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中共隆回县纪委、隆回县监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面向全县现从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工作的人员公开选调中共隆回县委巡察办(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要求

中共隆回县纪委、隆回县监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10名,中共隆回县委巡察办(组)工作人员2名,具体要求见《2018年隆回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附件2)。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湖南省各级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忠诚、干净、担当,公道正派,严谨务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

2.在公务员或参公岗位上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

3.副科级以下职务工作人员(科员级);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不限专业;报考县委巡察办(组)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