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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发改部门职能职责作用,进一步加强发改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临沧市临翔区人员调配方案(试行)》(临翔人社联发〔2013〕5号)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公开考察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在编制限额内的原则;坚持以工作需要为主,注重发挥专业特长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条件、岗位及名额
(一)选调范围
临沧市内符合公开考察选调岗位资格条件的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国家公职人员。具有发改部门工作经历可优先考虑。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工程、经济类专业,具有科员及以上职务;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参与选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4.试用期内等其它不宜办理调动情形的。
三、选调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1日至13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小1寸免冠照1张(含电子版JPT格式);岗位所需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报名前应当征得本单位同意报名许可,然后向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报名情况,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1:3比例提出初步考察人选6名,报区委研究确定拟考察人选4名。
(四)组织考察
按照选调职位的职责要求,对拟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身体状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时间:2015年4月17日至20日
(五)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选调人员,在选调机关公示5个工作日。
(六)审批和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选调机关按程序报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
四、严肃选调纪律
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选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察资格或选调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人: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 戴春富,联系电话:0883-2166428
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燕,联系电话:0883-2166463
原标题: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考察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临沧市临翔区公开考察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