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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海伦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选调12人公告

海伦市人民政府 201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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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黑龙江海伦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选调12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黑龙江遴选考试 信息,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 提供了黑龙江遴选招考公告黑龙江遴选考试通知黑龙江遴选招考职位等内容,祝愿所有遴选公务员考生,考试顺利!

经市政府批准,拟在我市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中,通过考试公开选调12人到海伦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海伦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12名。

二、选调范围

本市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爱岗敬业奉献精神;

(二)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含)周岁以下(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三)具有国家干部身份且在编人员;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正在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侦察、审查)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参加工作未满1年(2017年1月5日以后参加工作);

4、在原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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