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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5年如皋市纪委办案人员选调6人公告

如皋廉政网 20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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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根据《如皋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市纪委(监察局)办案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我市市、镇(区、街道)机关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市级机关部门报考的,须满3年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镇(区、街道)报考的,须满5年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报考人员均须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计算时间均截止2015年3月31日。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财务会计、审计、文秘类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携带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二寸照片2张。报名时间:2015年3月19日至3月25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市行政中心A座1213室。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

  开考比例不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选调计划。

  (二)履历评价、笔试

  履历评价主要从学习经历、任职经历、获奖及年度考核、工作成果等方面考察应试者胜任岗位的能力,满分100分。

  笔试主要测试综合能力素质、专业能力,满分为100分。

  履历评价、笔试成绩按5:5折算得分,从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开考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重点考查应试者的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面试对象须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考察和体检

  按履历评价和笔试折算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折算总成绩,从到低分,以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考察和体检环节,如考生主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实行递补。

  (五)公示与调动

  综合考察体检情况,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提出人选,报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讨论确定拟调动人选,并在有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三、其他事项

  选调工作由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信息发布网址:如皋廉政网(www.rglz.gov.cn)、如皋党建网(www.rgdj.gov.cn)。

  政策咨询电话:87199165(市纪委干部管理室)、87199096(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原标题:2015年如皋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办案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2015年如皋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办案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中共如皋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如皋市委组织部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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