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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级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县纪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
一、选调人数
工作人员2名,其中:公务员编制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具体岗位根据录用人员情况统一调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常山县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身份的在编在职人员(教育、卫生下属单位除外)。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优良,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口头表达、组织协调等能力,事业心、原则性和责任感强;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
3.中共党员,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
4.乡镇街道公务员、全额拨款事业编人员入编满5年;县级机关公务员、全额拨款事业编人员入编满2年;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不足三年的视同三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与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事业编人员见习期未满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四、选调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选调。
1.发布公告。通过常山人才网、常山县纪委网站、《今日常山》、常山县公文交换阅办系统等向社会发布选调信息。《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此下载,正反面打印。
2.报名。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凡符合条件者可进行自荐。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机关单位党组织要积极向县纪委进行组织推荐,组织推荐的,应当征求其本人意见。单位党组织要对推荐人选和自荐人员所填表格和相关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上签署组织意见并加盖公章。
(1)报名时间:3月18日—3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县纪委干部室(县行政大楼六楼608办公室)。联系人:刘燕,联系电话:5017153。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按规定填写《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一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文件、各类荣誉表彰等材料(以上材料形成时间截止3月1日,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3.资格审查。县纪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每个职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低于10人的不开考。
4.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职数1:8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末位得分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6.考察。综合考虑笔试、面试情况,按照选调职数1:6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7.录用。根据考察情况,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每个职位拟选调人选,每个职位另5名纳入县纪委纪检监察后备干部人才库。拟选调人员经公示后,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中共常山县纪委关于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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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