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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15年讷河市选调9名公务员公告

人社局 2015-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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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缓解我市人社局、物价局公务员不足的现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采取公开考试选调的方式补充人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选调计划

  选调科员总数9人,其中人社局6名,物价局3名。

  二、考试选调范围和条件

  选调范围为本市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公务员。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学历为专科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9日以后出生),男性。

  4、具有公务员身份。

  三、考试选调程序

  1、报名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登记表一份、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9日9:00—16:00

  报名地址:讷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7室

  咨询电话: 3333137

  报名资格审查: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总成绩=行政能力测试×50%+申论×50%。报考人员原则上按照1:2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以百分计,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用。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如果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时间:3月21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

  3、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在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人事管理程序办理调转手续。

  四、选调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有下列情形的已选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任用,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五、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选调工作由人社局、物价局具体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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