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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东安县政协办选聘1人公告

东安县人民政府 201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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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湖南东安县政协办选聘1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湖南遴选考试 信息,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 提供了湖南遴选招考公告湖南遴选考试通知湖南遴选招考职位等内容,祝愿所有遴选公务员考生,考试顺利!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协党组研究,报县编办、人社局协商同意,东安县政协办委员联络服务中心决定在县内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用。

二、选聘数量和岗位

综合文秘工作人员1名(适合男性)。 中共党员,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汉语言文学、中文教育、法律等相关专业。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在党报党刊及政协相关刊物发表文章可优先考虑。

三、选聘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东安县内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7年11月31日;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聘:试用期未满的;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调入后即构成法定回避情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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