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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汉中留坝县县直机关及事业单位选调公告(28人)

留坝县人民政府 2017-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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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留坝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办法》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人事调配管理工作的通知》(留人社发﹝2012﹞70号)有关规定,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求,决定开展2017年县直机关及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数

本次计划为党群口和政府口共计22个单位选调28名工作人员。

二、报考范围

各镇、紫柏街道办事处,县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及全额事业单位符合选调条件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均可报考。

教育、卫计系统的事业人员不在本次范围。

三、选调条件

(一)除各职位(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外(详见2017年党群机关、县政府工作部门及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录用或招聘人员试用期考核为合格等次);

3、身体健康;

4、符合回避规定;

5、报考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12月31日。

(二)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目前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司法部门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服务期限未满的。

4、不符合财政供养顺向流动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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