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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5年衡阳市珠晖区公开选调16人简章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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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珠晖区直机关和珠晖区法院、检察院干部结构,结合全区工作实际,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相关单位拟对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

  全区共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6名,其中区直机关工作人员8名,区法院工作人员3名,区检察院工作人员5名,具体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珠晖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公开选调职位为区行政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科员。

  二、公开选调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选调区直机关工作人员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科员;选调区法院审判人员、执法人员面向全省法院系统法官;选调区检察院检察员、文秘、会计、计算机工作人员面向全市检察系统工作人员。

  2、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

  (2)思想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热爱工作,勤奋敬业,事业心强,公道正派,谦虚谨慎,严于律己,团结共事;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区直机关选调工作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区法院、区检察院选调工作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与现工作单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约定但未满期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简章

  2015年3月3日,在衡阳日报、衡阳晚报、衡阳党建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珠晖党政门户网、珠晖党建网上发布选调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3月3日--2015年3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星期六、星期日照常报名)。

  报名地点:衡阳市珠晖区委组织部办公室(珠晖区政府机关北六楼)。

  2、报名要求

  (1) 报考者需提供填写完整的《珠晖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一式二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未能及时联系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和考察时资格终审,并贯穿选调全过程。在选调全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名时,区委组织部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珠晖党政门户网统一发布,届时一并通知笔试准考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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