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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决定面向广东省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条件
选调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并具备如下具体条件:
选调职位 | 职位代码 | 选调人数 | 性别 | 年龄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他条件 |
科员 | 1001 | 1 | 不限 | 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即1980年3月2日后出生)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 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 | 1.已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 2.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具有路桥、市政道路工程、路桥施工、道路与桥梁工程等与路桥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优先考虑。 |
备注:1.正在试用期的,接受处分期间或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察的,违反计划生育和有关规定的,以及具有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情形的均不列入公开选调对象。
2.一经录用的考生,需在我局工作至少5年。
二、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请于2015年3月2日至13日期间将报名表(贴近期免冠彩照)、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公务员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如在公开或内部刊物发表的文章)等材料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扫描件、邮寄或报名现场交复印件的方式进行报名,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现场报名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工作人员将通过邮件或电话回复确认报名成功。
报名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3楼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办公室。
报名邮箱:shundegt@163.com,联系方式:0757-22836900。
三、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经过相关专业的考试、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负担)和考察后确定选调人选,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录用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实行递补。考试的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信息发布
在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发布公开选调各环节的具体信息。请报名人员密切留意。
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