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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5年宁乡县法院公开选调4人的公告

湖南领导人才网 201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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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报经有关部门批准,长沙市宁乡县人民法院面向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

  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基本条件

  ㈠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在编在岗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不含宁乡县内)。

  ㈡政治坚定,品行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㈢历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㈣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㈤具有两年以上法院、检察院系统工作经历,且具有法律资格证书(A证)。

  ㈥身体健康,能胜任选调职位工作。

  ㈦ 自愿在选调单位服务5年以上。

  ㈧具备选调职位专业和其他要求。

  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调入:在试用期内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涉嫌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纠正的;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不适宜调入的。

  三、选调职位及要求

  选调职位及具体要求见附件《公开选调法院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选调程序

  ㈠发布公告

  在中国法院网、湖南省领导人才网等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㈡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17日至3月4日

  2、报名要求: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选调)资格。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从宁乡考试网(www.nxks.gov.cn)下载填写《宁乡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扫描后发送到邮箱nxrsks01@sina.com。发送邮件时请将文件打包,且注明“姓名+法院选调报名+职位名称”标题。

  4、最低开考比例: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时,则相应调减选调职位计划数。

  ㈢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必须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A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笔试。

  3、笔试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和岗位业务知识。

  4、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如有并列名次的,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于笔试当天下午电话通知并将名单在宁乡考试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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