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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中心面向全市公开选调5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拟任职位
(一)选调范围
各级党政机关现任副处级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
(二)拟任职位
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副处级及以下职位,从事政策研究和综合文稿起草工作。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3岁以下;
(三)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有2年以上机关综合写作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四)具有公务员身份,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五)历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七)聘任制公务员应符合我市交流的有关规定;
(八)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以邮寄材料方式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请见附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3)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章2篇;
(4)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所寄材料不予退回。
2.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5007室。邮政编码:51803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盛丽华,82101207,13922800869;王良,13760343670。传真:82003526。
3.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2月11日,以报名邮戳为准。
4.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府政策研究室)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二)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分析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
(三)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情况评定,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府政策研究室)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工作。
(四)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府政策研究室)负责解释。
附件: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府政策研究室)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府政策研究室)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