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改革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选择,只有全面深化改革,才能实现国家振兴和民族复兴。市委改革办是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为进一步充实力量,推动改革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内组发〔2013〕11号)规定,经市委组织部、市编办批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全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干部中,遴选(选调)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遴选(选调)的条件
1.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有关条件;
2.全市范围内在编在岗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经历;
4.担任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职务;
5.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6.1980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7.年度考评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选调生服务基层未满三年及其他未满服务年限的;
4.尚在新录用、调任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报名者所在单位党组织初审的办法进行。报名者需填写《市委改革办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所在单位党组织盖章后,于2月9日16:00前连同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和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一并报市委改革办(市委党校教务楼209房间)。遴选(选调)工作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月10日到市委改革办(市委党校教务楼209房间)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考察及其他事项
(一)考试。包括笔试(公文写作测试)和面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
⒈笔试。2月12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在内蒙古西部党员干部教育中心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文稿写作能力。测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在包头党建网公布,并通知本人。按照拟选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⒉面试。初步定于2月15日(星期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通过提问,考察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采取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在包头党建网公布,按照拟选名额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二)组织考察。考察组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
(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市委改革办统一组织进行体检。
(四)研究决定。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提出拟遴选(选调)人选。遴选(选调)人员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岗位考察合格者报市委组织部履行调入手续。
市委改革办联系人及电话:
武国栋 5129411 5129435 13015261286
赵存贵 5129824 18648251870
点击下载>>>
中共包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