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四川:2015年广安市广安区监察局考调6人公告

广安区纪检监察网 2015-02-06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广安区公开考调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区纪委监察局网络政务与电教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务员4名,区纪委监察局网络政务与电教中心事业编制人员2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考调范围

  公务员职位在全区公务员中考调(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事业编制职位在全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人员中考调。

  三、考调条件

  1.报考公务员职位的需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报考事业编制职位的需具有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干部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敢于担当,群众公认,愿意遵守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六项“公开承诺”内容;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6.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参加考核以来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工作经历时间、年龄计算均截止到2015年1月3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月6日-2月17日(工作日)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