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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德惠市政府同意,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德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因工作需要,拟公开选拨工作人员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2、德惠市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育系统除外)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热爱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懂得相关法律知识,勤奋敬业,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8日以后出生),其中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1月8日以后出生)。
5、须具有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③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5-17日早8点至晚4点30分 报名地点: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持户口簿、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3张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同底版照片。三、其他要求
具体考试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431-87223765
原标题:德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选拔公告
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