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7湖南新晃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13人公告(第二次)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11-08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点击加入2017湖南遴选考试群190326185, 更多备考资料待你领

微信搜索 offcngxks 关注公务员遴选考试网,及时获得考试资讯

点击关注:公选-遴选考试网官方微博掌握一手遴选动向

【导语】2017湖南新晃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13人公告(第二次)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湖南遴选考试 信息,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 提供了湖南遴选招考公告湖南遴选考试通知湖南遴选招考职位等内容,祝愿所有遴选公务员考生,考试顺利!

因工作需要,中共新晃县委组织部、新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开展新晃县2017年第二次公开选调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文件规定,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本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本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5人。公开选调岗位具体详情见《新晃县2017年第二次公开选调机关(参管)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新晃县2017年第二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全额)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机关(参管)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选调对象为:本县内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在岗人员。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选调对象为:本县内全额拨款编制的在岗人员,教师只能报考注明教师可报考的职位。

3.所有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在乡镇工作的要求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县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从进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起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工作经历须足年足月计算。

3.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结束按期转正的,未定等次视同合格、称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⑴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⑵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⑷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5、年龄界限计算: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6日〈含16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6日〈含16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2年11月16日〈含16日〉以后出生)。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