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江苏:2015年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选调5名法官公告

京口人民法院 2015-02-02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工作需要,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法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法官5名。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法律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无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记录;

  2、具有公务员身份,并经公务员登记,具有法官或检察官资格,且独立办案一年以上;

  3、历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等次,选调后在本院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需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法律硕士学位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8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配偶、直系血亲中无人涉犯罪或刑事处罚。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择优确定人选后,经与原单位协商办理相关手续。

  1、发布公告:通过网络等媒体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2月28日18时止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

  现场报名者可直接到我院政治处报名,网上报名者可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zjjkfyzzc@163.com。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本公告后的附件供下载填写);

  (2)身份证、工作证;

  (3)学历学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职务任命文件;

  (4)各类获奖证书及历年考核等次证明;

  (5)调研文章发布刊物及获奖情况;

  (6)各年度的办案数量并附两份法律文书;

  (7)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在考察前提交)。

  上述资料,可以是复印件(面试时核对原件),网上报名者可提供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报考人员须对提供的各类证件和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

  四、其他事项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本院不负责家属、子女的随迁、调动和就业就学工作。

  3、登录我院在互联网上的网页(www.jkfy.gov.cn),可对我院的工作生活内容进行初步了解。

  4、联系方式: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烈士路1号

  邮编:212001

  联系电话:0511-85319306,传真:0511-85011055。

  附件: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报名表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29日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