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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县政府办公室的文字综合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从我县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中选调3名文字综合工作人员到县政府办公室工作,现就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选调条件
1、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条件,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考录用标准执行;
2、男性,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吃苦耐劳。
二、选调程序
㈠报名
1、报名时间:2月2日早8:00-2月4日下午5:00。
2、报名地点:县政府二楼人事考试中心。
3、报名所需证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1寸免冠照片2张。
4、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报名费100元。
㈡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主要考察选调人员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写作能力,临时出题,当场判卷、现场公布成绩。采取多人判卷取平均分的办法,按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人选。
㈢考核
按选调名额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由政府办、人事局、监察局组成考核小组到其工作单位进行定向考核,考核及体检合格者作为试用期人员,不合格则按成绩顺延。考核和体检均按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
㈣录用
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关系暂保留原单位,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事关系调入县政府办公室;事业编制人员的,调入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
三、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人事局和县政府办公室共同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县人事考试中心 0429-6120769
绥中县人事局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