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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椐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局面向全省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科员1名。
二、选调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且在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土地管理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
(四)通过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
(五)选调后需在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工作满5年方可调动。
具有土地利用、土地规划、耕地保护相关工作经验,熟悉CAD、Arcgis、Mapgis等软件操作者优先考虑。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报名材料请于2015年2月23日(以报名邮件邮戳时间为准)前寄(送),信封请写明“选调公务员”。
2、报名材料:
(1)《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复印件。
(3)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
(4)简历和其他可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年度考核情况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均要求A4纸张纸质材料)。
(5)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3、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人事科:(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昌路18号,联系人:白小姐、黎小姐,邮政编码:528500,联系电话:0757-88823660、88823582。)
(二)资格审查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人事科收到材料后,将根据选调条件的要求,对报名者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确定考试人选,并通知参加考试。未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三)考试
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考察人选,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和精神进行考察。
(六)转任
根据拟选调人员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转任人员名单,按公务员转任程序报批,经批准后,按公务员转任办法办理调动手续。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