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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遴选1人公告

乐山人事考试网 20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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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1名参公管理人员,根据《乐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要求和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公开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从事办公室文秘及行政执法工作。

二、遴选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三、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自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四、资格与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四)年龄35岁以下( 1982年10月1日后出生);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化工与制药类、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等相关专业;

(六)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其中从乡镇遴选的新录用人员应当在乡镇工作满5年,其他若有服务年限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从其规定和约定。

(七)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八)有一定行政管理和办公室文秘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办公设备。有较丰富的食品药品一线执法办案经验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相关规定,在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聘任制公务员。

5.尚在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3日。

3.报名地点: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教科(乐山市市中区学堂山路688号301室)。

4.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公开遴选参公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3份。

(3)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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